现代制造质量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重点实验室【2022】1号
一、总则
为促进制造质量工程领域的研究及学术交流,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国际和国内合作,鼓励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科技人员前来现代制造质量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展前沿性或解决重大技术问题的合作研究,特设立开放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1、资助范围
(1)面向国内外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优先支持与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请。
(2)申请须符合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产品质量在线检测与控制、精密光电测量技术及仪器、装备质量智能评估与控制、智能制造及轻工装备、无损检测技术与装备、企业质量战略及标准化。优先支持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与技术路线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的申请。
(3)实验室每年公布一次《现代制造质量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对当年资助的具体范围予以明确规定。
2、资助对象
具备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可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实验室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到本实验室来利用已有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同时,也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由实验室主任批准,邀请有专长的国内外学者参加本实验室已获批准课题的研究工作。
二、开放课题的申请
1、开放课题的申请条件
(1)符合《指南》资助范围的研究;
(2)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的研究课题;
(3)申请者与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并具有基本的研究条件;
(4)经费预算实事求是。
2、开放课题的申请类型
本实验室开放课题为后资助性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为一年,项目金额1万元,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为两年,项目金额3万元;
三、开放课题的审批与立项
1、实验室负责开放课题的初审,有以下情况之一可建议不予资助:
(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
(3)申请者在本实验室申请获批的基金项目未结题;
(4)与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
(5)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不清晰,无法进行评审;
(6)不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或申请者不可能到本实验室工作;
(7)申请经费过多,基金无力支持。
2、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以会议或书面通讯评议方式对基金申请课题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批准资助课题及资助额度。
3、根据评审结果,由重点实验室签发立项批准书。
4、课题负责人根据批准通知,认真填写《现代制造质量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合同书》,报送实验室,作为拨款和检查依据。逾期不报,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课题,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四、课题的实施与检查
1、实验室每年度对基金课题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课题负责人应于第一年度结束时提交阶段总结(作为下一年度拨款依据)、第二年年终提交结题报告;参加实验室组织的结题汇报会,完成课题材料归档。
2、课题出现无工作进展、因故中断,无法继续进行等原因,将缓拨下期经费,逾期不纠正、补报的,中止资助。课题研究内容与原计划偏离,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结题的,将停止或取消经费支持。
3、课题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研究基金资助课题总结报告》,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有关的软硬件原始资料。
五、开放课题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实验室收到申请人报送的项目合同经确认后,拨款部分课题经费,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掌握使用,限定用于开放基金项目研究期间发生的各项工作支出,其支出范围为:
(1)与资助的开放基金项目相关的科研经费:包括材料费、分析测试费等;
(2)学术活动费,包括项目资助的相关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
(3)差旅费,包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交通及住宿费等;
(4)人员费用,包括无固定收入科研人员的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等。
2、基金资助课题经费,应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管理,单独建帐立卡,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中止资助。
3、对课题按中止资助处理的经费,将根据情况全部或部分收回,用于资助其它课题。
六、课题的成果管理及评价
1、资助课题结束后,必须向实验室提交下列材料,由实验室归档,包括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著作;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等。
2、基金课题结题时,应提交与课题内容紧密相关的符合结题要求的相关材料。
3、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
七、附则
本办法由实验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现代制造质量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22年11月